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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重疾险后不久生病了,保险公司凭什么拒赔?!

作者:admin    阅读:2170次     时间:2018-03-28 16:44:09

在保险知识中,有一个非常重要但是很难讲的点,就是如实告知。这个事真的让人很头疼,问的朋友也非常非常的多。因为大家都知道,如实告知这个事,如果说多了,全说了有可能会被拒保。但是如果隐瞒一下或者不说,到理赔的时候就有可能会被拒赔,所以这真的是两难的问题。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投保时如实告知的一些问题。


案例简介


投保人李女士,2015年给孩子投保了某寿险公司保险产品。2017年6月,李女士的孩子因头部囊肿手术治疗。术后,李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拒赔。


李女士表示:投保时儿子刚出生未满半周岁,自己曾告知业务员被保险人左侧头部有囊肿,保险公司也正常承保了。但是今年手术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认为,被保险人投保前存在疾病病史,而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承保决定,故拒绝赔付,终止保单效力。李女士据此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李女士认为自己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因为对相关医学术语不熟知,投保书健康告知的选项未仔细阅读。


业务员表示投保时投保人向其说明被保险人脑袋上有个小包,当时询问是否去医院就诊,投保人表示已看过医生,告知等孩子长大了就没事了。也忽略了向投保人索要医院诊断证明书,故未将此情况录入投保书中。


考虑到上述情况,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书中健康告知未显示被保险人身体异常情况,且有资格人的亲笔签字,业务员在投保时并未要求客户出具医院的诊疗结果等相关材料,确存在一定瑕疵,但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被保险人情况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经过咨诉人员与客户的反复沟通讲解,保险公司表示,对于本次理赔因未达到重疾标准,故无法给予赔付。但考虑到被保险人实际情况,最终将保单通融恢复效力,使被保险人继续享有保险保障的权利,李女士表示认可并撤诉。


为什么会出现未如实告知?


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总结下来有以下几种:没问;问了没想起来;问了觉得问题不大;问了也不告诉你!


1、投保时由于某种原因,未进行问询,后期才发现需要告知;


2、投保时问询了,但因异常信息年代久远或异常轻微等原因投保人没想起来,故未告知;


3、投保时问询了,也记得,只是觉得问题不大,所以未告知;


4、问询了,也知道需要告知,但故意不如实告知。




那么,投保重疾险时,应该如何避开雷区,避免未来的理赔纠纷呢?


雷区1:不如实告知


依据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由此可见,在投保时一定要将自身情况如实告知。从此事件来看,并不是头上长了个包就不可以投保,如果把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就可以在投保时增加附加条款,提出责任免除,表明之后头部的疾病都可获赔;也可加费承保,增加保费,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将获得赔偿;或者直接拒保。相反,如果不如实告知,保险法中也有规定,到时可能会得不到赔偿,甚至保险费都无法得到退还。


雷区2:忽略免责条款


通常情况下,投保时面对合同上密密麻麻的条款,投保人可能会忽视对条款的了解,其实,在投保时,认真阅读免责款很有必要,让自己做到心中有数。


例如市场上有一款“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就有这样的责任免除。因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等等。每一款重大疾病保险都有责任免除条款。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弄清楚哪些是该赔的,更要了解哪些情况发生是不赔的,千万不可忽视免责条款的重要性。要注意,在免责条款之内的情况都是无法获得赔付的。




雷区3:听信一面之词


相信许多人在购买保险时都是在众多销售人员的多次拜访之下,而直接签订了保险合同,甚至还有让投保人隐瞒疾病,称两年以后就一定赔付的销售人员。所以,对于保险行业销售来说,听到“绝对”、“肯定”、“一定”这些字眼时,一定要找合同中的条款去验证。


保险不是骗人的,因为条条框框都写得十分清楚。但是也不排除销售人员对保险不了解的投保人隐瞒条款。最后可能出现了问题,白纸黑字告诉你说无法赔付,也是会很麻烦的。所以,万万不可听信销售人员的一面之词,看清合同才是关键。很多投保人听了销售人员的一番并不详尽的解释后,认为买了重大疾病险,所有大病都可以保。


事实上,保险业对“重大疾病”有明确的界定。在保监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根据重疾险的特点,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


雷区4:重疾险想买就能买


相关规定显示,以下人群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将受到限制:已患重疾的人买不了;超年龄买不了;身体指标超标的要加费买;孕妇7个月以后至婴儿出生1个月内不能买;全职太太有额度限制。


另外,癫痫、智力发育不全、精神科疾病、重度残疾、慢性酒精中毒、严重肝病、严重糖尿病、脑血管病、大三阳、高血压 II 级、中重度心脏病、接受器官移植、尿毒症、肾切除三年以上、脑中风、罹患恶性肿瘤、吸毒、性病、艾滋病患者、家族病史有遗传或有可能遗传的疾病等;从事第五类职业及以上职业者、正在服刑者。这些是会被保险公司拒保的。以上人群隐瞒个人信息购买了保险后,在出现问题后也是无法得到赔付的。


目前许多人对保险的理解存在误区,认为投保容易赔付难,投保时简简单单办理了手续就签好了合同,在出事以后想要得到赔偿却要走许多的手续,甚至产生理赔纠纷。其实,投保时如实告知、保持理智、看清免责,出现承保责任内的问题时,就能很简单地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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