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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分公司理赔二例

更新时间:2018-02-07 14:33:55点击次数:2129次

理赔案例(一


赵平X1954年生人,于2016年2月底在泰安华邦公司花费100元购买了一份人保健康承保的平安E意外卡单,保障是5万的意外身故、高残,2万的意外医疗,住院津贴50/天。

2017年212日,赵平X在自家劳动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身体多处受伤,送医后一直在抢救室抢救,共住院治疗38天,201756日治疗无效身故。

身故后家人准备齐全的资料来公司申请理赔,最终经公司调查属实,在保险保障期限内出险,按合同约定赔付了50000元的意外身故金,21700元的医疗费及住院津贴。

谁都不希望意外发生,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故事,发生在自己身上是事故。人身无价,虽然赔付的七万多元钱挽回不了被保险人的生命,却可以让其家人不在债务中继续生存。




理赔案例(二)

郭洪X,生于1954年,宁阳县XXX人,其孩子考虑到老人年龄大了,想办理一份保险,但由于年龄的原因,办理重大疾病保险受限,于2016年7月购买了华邦公司的五份重疾卡,保障是5万的重大疾病保障,保障期限五年。

2017年7月21日客户不幸查出食管癌,治疗出院后提出理赔申请,经公司审核资料无误后按保险的约定赔付了50000元。

保险是在风险来临时四两拨千斤的雪中送炭,是相伴一生不离不弃、绝对忠实的“第二伴侣”!



(编辑:四方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