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报记者 赵广道】
3月17日,中国保监会印发《2015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点》,提出要以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加大透明度监管和监督检查力度为手段,以推进制度机制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依法全面部署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
《工作要点》从源头出发,通过建立高效透明的体制机制,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从强化保险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加强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信息披露、加大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消费者保护工作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消费者教育与风险提示工作、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力等七个方面安排了201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要推动保险公司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确保不存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不当激励。探索建立保险产品第三方评价制度、回访合格后支付销售佣金制度。
实际上,由于保险营销员的佣金多是在签下保单后分年度发放,与营销员销售质量等并没有挂钩,这也就成为导致销售误导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旦执行佣金滞后发放,将对保险营销员的销售行为起到约束作用,切实遏制销售误导行为的发生。
《工作要点》中还提出,要探索建立消费者对保险服务的实时监督评价系统。根据2015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安排,类似于互联网领域的“差评制度”模式或将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