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一纸契约,一份对赌,一个基于风险系数精算而出金融产品。听过了保险公司,了解了保险类别,就来说一说具体的保险产品。
了解保险产品一定要先从最简单的意外险开始,而不是被过度包装的综合理财险,听的云山雾罩,出现认知不对等,最后得出一个保险是骗子的过激结论。要学会如何比较保险,就需要从保险产品的进化与变化着手。
保险产品不是一成不变的
最常见的意外险是人身意外险,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身故/伤残保障:若因普通意外而导致的身故/伤残,则赔付保额。另一方面是医疗补偿:在额度范围内,按照约定比例补偿因普通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
产品一:10+1意外险 一年期
①价格100元 ②意外身故/伤残保额 10万 ③意外医疗保额 1万 (免赔额100元,80%赔付)
早期出现的百元意外卡基本就是“产品一”这种的,根据当时保险公司的风险计算,成本管理,行业情况等得出来的意外险大概就是100元换10万意外身价和1万意外医疗。
随着保险公司对于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社会保障的提高以及行业竞争/规范等因素的影响,“产品一”就要升级换代了,出现更有竞争力的产品。
产品二:10+1+50意外险 一年期
①价格100元 ②意外身故/伤残保额 10万 ③意外医疗保额 1万 (免赔额50元,100%赔付)④住院津贴50元/天
在“产品一”的基础上,价格不变,增加了50元/天的住院津贴,并且意外医疗的免赔额降低了,赔付比例上升到了100%,“产品二”同等价格上比“产品一”的保障更加全面。
产品三:10+1+60意外险 一年期 (限1-3类职业投保)
①价格60元②意外身故/伤残保额10万 ③意外医疗保额1万(无免赔额,100%赔付)④住院津贴60元/天
“产品三”在“产品二”的基础上再一次做了优化,提高了住院津贴,大幅降低了价格,去掉了免赔额,但是增加了职业类别限制。这是对于保险风险的细分,说明1-3类职业的意外风险系数比4-6类职业要低很多。
以上的“产品一”和“产品二”是同一个保险公司十年前的老产品和最新产品,“产品三”则是另一个保险公司最新产品。
通过同样的人身意外险的进化,大致可以看出保险费率制定的原则,一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变化影响了费率的变化,社会保障体系越完善,商业险费率越低。第二方面是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表现,会推出一些缩小人群范围,提高针对性,提高竞争力的产品。
在保险产品不断的进化与优化的过程中,有一点是一直没有变化的,就是意外险的身故/伤残保障,以低廉的保费换取高额的保额,这是人身意外险的核心内容。
保险产品不是毫无联系的
以意外险为例,它有许多的要素:比如保障时间,职业限定,年龄限定,保障内容,免责内容。根据这些要素不同,加以排列组合,就形成了各种各样的保险产品。
比如10+1的意外险,原本是一年期的,如果按天销售,就成为了旅游意外险。
比如10+1意外险,如果针对4-6类职业销售,就成为了高风险职业意外险。
比如普通意外险原本是不保障潜水、滑雪、登山等高风险运动的,所以推出了增加这方面保障的高风险运动险。
根据每个年龄阶段所接触到的风险不同,需要的保障内容不同。比如未成年人不承担家庭收入责任,并不需要过高的身故保额,所以少儿意外险一般更偏重医疗。同时,未成年人的风险系数较低,所以同等保费下,医疗保额会比较高。
而老人意外险一般以骨折医疗为主,是因为身故风险过高,费率过高,为了降低保费,缩小了保障范围。同等保费下,老人的保额会比较低。
或者针对特定的意外事件,也有特定意外保险。比如说天气险、飞机延误险、拒签险等等,本质上都是意外险的升级。是不是意外险都是以一个不好的事情为标的呢?也不一定,比如恋爱险,投保后3-13年结婚,即可领取奖励,其实也是一个特殊的意外险。
本质上所有保障型保险都是以意外险这样的风险模型为基础,变化而来,但由于品类的不断优化升级,就形成了各种形态的保险类别。
保险产品不是十项全能的
为什么不能有一款产品是万能的,适合所有人的呢?为什么不能有一个产品是即保障高风险职业?又保障高风险运动呢?为什么不能有一个产品即能保障意外,又能保障重疾,还能理财呢?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一样的,因为费率!
对于保障内容的细分是对风险的控制,为了降低费率,为了让单个产品更具竞争力,给不同的人更多的具有性价比的选择与组合。如果一个保险能覆盖所有人群,能保障各种高风险事件,那么费率一定相当高且不划算。一份投入一份收获,保险是一个经过精算的金融产品,根据时代不同/保险公司不同会有一定的差异,但差异绝不会太大。
通过意外险的升级与变化,希望可以让大家了解到,如何比较两个保险,通过哪些方面来比较,以及为什么不同的保险费率会有不同。请不要期望一份大而全的保险,请谨防保险的错位,请选择合适自身的保险。没有最好的保险,只有更合适自身情况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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