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期我们介绍了重疾险中的“轻症豁免”,想必大家对于“豁免”这个词已经有比较基础的认识了,本期我们讨论另外一个词,那就是“投保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经常和重疾险搭配出现,很多人对这个附加险不太了解。其实,它能最大限度地减低家庭的经济负担,加大保险的杆杠作用。本期我们就来聊一聊“投保人豁免”这个小知识。
先来解释一下“投保人豁免”是什么意思。所谓豁免,就是指一旦这个保险理赔了,那么剩余的保费不用再交,而保障利益不变。
投保人豁免,顾名思义,就是一旦投保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条款而定),那么就不用再交后续保费了,而保障利益会继续生效。
投保人豁免的重点在“投保人”,投保人豁免是一种附加险,一般来说,我们买保险有两种讨论情况,一种是“自己给自己买保险”的情况,另外一种是“自己给别人买保险”的情况。
如果是自己给自己买保险,那么自己既是投保人又是被投保人。在这种情况下,投保人豁免其实没有什么意义,或者根本不会被开放,因为自己给自己买保险,一旦保险被理赔,合同就结束了,不存在再交保费的问题,因此如果投保人和被投保人是同一人,一般不用考虑投保人豁免。
如果是自己给别人买保险,那么自己是投保人,别人是被投保人,这种情况就要考虑投保人豁免了。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夫妻、父母与年幼子女、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
假设王先生给自己的妻子买了一份重疾险,附带了一份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险,那么如果在缴费期间王先生不幸罹患重疾、全残、身故(不同产品可能要求会有轻微不同),那么会豁免这份重疾险后续的保费,王先生就不需要再交保费了,而保障不变,合同一直有效。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投保人豁免保障的是投保人的利益,比较适用于家庭内部。尤其是如果孩子还比较小、或自己是家里经济支柱的话,一份投保人豁免,可以防止自己出事时,家人的保险被中断。
这里再给大家举一个例子,说说投保人豁免可以发挥的作用:
假设王先生和太太张女士互投了重疾险,保额各50万,且附加投保人豁免条款。2年后,王先生不幸确诊为重疾,能够得到重疾险的赔付,而妻子后期保费都可以免交,妻子的50万重疾保障继续有效。
可见,适当地购买一份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险,可以很好的给投保人和被投保人都带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