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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险受益人的若干问题

更新时间:2018-08-22 10:49:22点击次数:1595次

近些年,随着更多人投保意识的增强,一部分人选择以保险形式为自己最亲近的人遗留下生活“保障金”。可是由于他们对填写保单受益人时的一些讲究不是十分清楚,最终使得受益人没有受到益或不能最大受益。这次,就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保险受益人的若干问题。

 

 

问题一:目前还是单身,买了保险之后可不可以指定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作为受益人?

 

我们通常认为保险受益人必须是你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第一顺位受益人都不在了,才会由第二顺位受益人继承。

 

这些人全部都不存在的可能性还是比较低,因此暂时不能把女朋友、男朋友作为继承人。也可以理解为不能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员作为我们的受益人。

问题二: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理赔应该怎么办?

 

这时我们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应该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受益人。在还没有出现理赔时,要及时申请变更受益人。变更后保险金自然就会赔给新的受益人。

 

但是如果没有及时向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身故之后,理赔款将会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由他的法定继承人去继承。

 

问题三: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身故,保险金应该赔给谁?

 

其实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是一个非常特殊的问题,虽然概率低,但并不是没有。(近几年来,可以说是频频发生类似事件)

 

比如一家人同在一架飞机上;比如地震,有可能一家人都去世了;比如台风等等。有可能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这种情况,保险合同也会明确写道,包括保险法里也注明这种情况。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我国的继承法给付给继承人。

 

1. 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确,无法确认。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收益权,没有其他的受益人。

 

保险法、保险合同里面比较重要的一点,

(这是继承法中明确的一个条款)

 

如果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那么受益人就会丧失受益权,同时还要接受国家的法律制裁。

 

所以,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如果同时身故并且无法确定先后顺序的情况下,应该默认受益人身故在先。那么这笔理赔款就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因此这笔钱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继承法给付给法定的继承人。

问题四:之前买的保险没有填写受益人,怎么办?

 

有些客户是听代理人讲解之后才知道受益人很重要。如果以前买的保险都没有填写怎么办?

 

如果当时投保的时候没有填受益人,就会默认为法定受益人。如果你同意法定,就不用去更改。当然,建议大家还是要指定受益人。避免未来的纠纷发生。

 

如果你想变更为指定受益人,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柜台变更受益人。填写好受益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有效期、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受益比例等就可以。

(编辑:四方华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