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07日 来源:保险经理人 作者:孟龙

长期以来,“跨区域经营”一直是保险业的一个人为的重要禁区,保险公司如果在某一行政区划内开展经营活动,必须设立分支机构。而且,在一个省设立的分公司只能在省会城市内做业务,在一个地、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就只能在这个地、市的行政界线内做业务,在一个县设立的分支机构只能在这个县的行政界线内做业务。
你不许出去,别人也不许进来。你想到这个省所辖的某个城市或地区开展业务,不行。你必须先在这个城市设分支机构,哪怕你只有一笔业务,也必须先设立机构。那么机构怎么设呢,你等一年两年、三年五年都是很正常的。等你拿到珍贵的筹建批文,得加紧花几百万甚至几千万买房租楼,招兵买马,建章建制,等到一切就绪,通过验收,拿到开业的批文,可能当时你要保的车已经报废;当时你要保的人可能已经死去;当时你要保的项目可能已经完工。这也许是极端的情况,但设一个机构确实很难,保险公司要开展业务确实很难,在类似的各种条条框框下,中国的保险业要发展也确实很难。
也许你的耐性有限,也许你认为老百姓需要,企业需要,市场需要,保险发展需要、经济发展需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符合中央精神。于是你自我感觉良好,于是没等批文下来,没等办公楼起来就卖一张保单试试。但是你错了,你犯大错误了。
很快会有人以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查处“跨区域经营”为理由,罚你的款,取消你的任职资格,甚至停你的业。也许你思想上会有点困惑,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不是要查处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吗,怎么我按市场经济规律试着跨一小步,竟成了“整顿”对象?难道保险不是商品?难道经营保险可以不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也许你是对的,但查处你也没错。在过去很长的一个时期,由于市场经济和依法监管意识没有完全树立起来,我们的监管工作也很自然地延续着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惯性。法律没有禁止,国家没有限制,但监管者一度给自己、也给他们监管的商业保险行业划定了不少违背经济规律和商业原则的禁区。
为了守住一条条行政区划的界限不被突破,我们的监管人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才力和精力,总感到人手不够、经费不足。如果是查处侵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违法行为,多大的成本都值得。如果我们只是为了“严防死守”经营区域这个界线,不仅守不住,而且劳而无功,甚至有过。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今天,国界都在打破,我们还花大力气死守地界、市界,好处实在很难看出。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有勇气和魄力打破这些长期以来限制和妨碍保险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将是中国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的事情。因为它适应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保险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是一个历史性进步。(注:2003年9月2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取消了保险公司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保险业务的区域限制。)
市场秩序的混乱,主要反映在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有问题。市场行为监管,主要是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的监管。交易行为监管是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的交易关系,目的是防止保险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误导和欺诈,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竞争行为监管是规范保险公司之间、中介公司之间,以及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之间的竞争关系,目的是防止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基本规则,提高和促进市场效率,最终也是为了维护广大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保险市场中的地方割据的区域限制,几乎与市场秩序和市场行为监管的宗旨丝毫无关,相反却大大降低了市场效率,保护的只是垄断这的利益。监管者不应该在口头上振振有辞地说要保险业也要改革开放,搞市场经济,而在思想和行动上却继续沿用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和工作习惯,把“跨区域经营”作为“大乱”来治理。我们对“乱”与“治”的评判标准应该是有理念、原则和条件做支撑的,不能想当然,不能随意而为之。国际保险市场的经验表明,中国其他许多行业的实践也证明,保险市场取消不合时宜的经营区域限制,天下不会大乱。
中国的保险市场需要也鼓励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全世界都在看好中国保险业的潜力和前景,我们的业界也寄希望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民保险意识的逐步提高,我们的监管者也在讨论如何引导和帮助保险业加快发展。这都是对的,但就当前和近期来讲,最迫切的还是解除那些本来就不应有的限制和妨碍发展的人为障碍。让保险业长期受到压抑的生产力尽快释放出来,让经营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出来。
改革也许是艰难的,但其作用和效果却是不可估量的。实践证明,只有解放思想,才能解放保险生产力,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的确能够带来一个行业的蓬勃发展。就象废除缠足陋习使得中国妇女得以正常行走一样,打破计划经济观念和制度的条条框框,也必将使中国的保险业有希望与国际同行看齐和竞争。
形成监管者和经营者互动的氛围是很重要的,“一头热”是不行的,结合点就是市场。监管者和经营者都要有市场经济的概念,要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作用。面对市场化进程中遇到的各种新困难、新问题,各种不适应、不习惯,观望和退缩是没有出路的。监管者和经营者都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反思习惯,主动调整自己,去适应市场需要,适应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发展、才能前进;只要这样,就能发展、就能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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